近年来,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服务宗旨,建立“司法救助+多元帮扶”工作模式,多举措深入推进困境妇女儿童群体司法保护,筑牢妇幼“保护屏”。近年来,对困难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6件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日前,该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表彰。
司法救助+支持起诉
从“坐诊”到“出诊”全方位法律援助
强化内部协作,实现“控申+业务”跨部门融合办案,建立主动发现、快速移送的线索共享机制,实现刑事办案、司法救助办理无缝对接。如办理的一起共同居住人猥亵儿童案,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害女童因案出现抑郁、偏执等症状,及时委托专业老师开展心理测评,引导收集相关证据,并支持提起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费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同时,考虑被害女童家境困难、亟需治疗费用,检察官主动帮其申请2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帮助走出困境。
司法救助+多方扶助
从“独角戏”到“大合唱”多维度保护
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社会帮扶衔接机制,主动与县妇联、民政局、共青团、残联、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建立对接联络机制,建立多元化救助格局。如因长期遭受前男友滋扰而陷入生活困难的叶某申请刑事立案监督案,迅速成立专案组,研判法律适用等问题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联合妇联、民政局等单位共同研商综合帮扶措施,实施“心理疏导+就业指导+司法救助”,帮助叶某及家庭重获新生。该案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评为 “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优秀案例。
司法救助+跟踪回访
从“一次性”到“可持续”长期性关护
建立困难妇女儿童救助跟踪回访机制,对已办结救助案件实施 “一案一档”长访机制,定期回访核查,掌握困难妇女儿童生活现状及帮救助施落实情况。如办理的一起性侵智力障碍妇女案,承办检察官经现场调查、走访,发现被害人系农村低保对象,父亲年老体衰、无劳动能力,居住房屋前廊崩塌、漏雨严重。承办检察官主动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安排专款并委托专人负责房屋修葺,保证“住有所居”。检察官还定期回访了解被救助对象精神状况和生活情况,实现长效救助。
司法救助+家长课堂
从“钱袋子”到“脑瓜子”走心式解难
对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联合全国家庭教育创新与实践基地绿洲公益家长学校,设立“家长课堂”,找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融合点。如办理的一起未成年被害人被伤害致重伤案件,父母因家境困难忙于生计无暇关注儿子,亲子关系降至冰点,被害人产生逆反心理发生悲剧。承办检察官为被害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后,注重“对症下药”,多次联合家长学校对问题家长进行亲子关系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家庭关系得以修复。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持续做好司法救助“民心工程”,完善救助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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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田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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