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腐败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17 15:54:17 作者:admin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副调研员陈芝岳(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芝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芝岳在担任广东省阳江市建设局副局长、阳江市政府副市长、阳江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一篇:案件公开|福建检察机关对3件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下一篇: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潘新祥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