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法官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员,我们能够拿回工资,真的非常开心,欢迎你们到我们青海老家做客!”
近日,镇沅县检察院、镇沅县法院、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携手合力解决了困扰褚某某等人的“烦薪事”。
案情回顾
6月17日,家住青海省门源县的褚某某等人受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邀约,到镇沅县帮助杨某某做光伏项目中的支架焊接安装等劳务工作。项目完成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褚某某等人工资共81380元,褚某某等人一直留在镇沅县城,多次向杨某某讨要劳务薪酬未果。
10月19日,褚某某等人向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将线索移送镇沅县检察院。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该项目系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普洱某科技有限公司承包的劳务,现因双方签订的劳务总包合同暂时无法履行,且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持续下降,资金周转困难。褚某某等人虽一直追讨,但该公司却因资金困难无力支付薪资,拖欠至今。
该案涉及多名农民工背井离乡从青海省门源县到镇沅县务工,持续4个半月的欠薪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对此,镇沅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启动了农民工维权讨薪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以“支持起诉+诉前联动调解”的方式帮助农民工早日解决诉求。
三家单位工作人员和两家公司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涉案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耐心向两家企业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法律法规,随后,褚某某等人当场领到了工资,欠薪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镇沅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足“支持起诉+多元解纷”实践,在镇沅县检察院成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中心”后,多次共同协作处理好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