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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争先争效】诏安检察:扛起“高颜值”海洋环境的司法担当

发布时间:2023-11-29 05:20:19 作者:admin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诏安县,是福建省“南大门”,也是漳州市“蓝大门”。临靠蔚蓝大海,依海而兴。保护海洋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十分关注海洋生态资源保护,主动作为,在漳州海警局诏安工作站设立检察联络平台,加大对破坏海洋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从而积极打造海洋检察立体治理模式,有效筑牢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生态公益并举

  守护一方碧海

  

  “海面漂浮了这么多废弃的泡沫箱、塑料袋、竹竿等垃圾,多影响海域的水质啊!”今年5月,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辖区内某码头的周边海域存在海漂垃圾,随即向当地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海漂垃圾清理。

  

  

  ↑海漂垃圾清理

  

  接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镇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干部检查相关海域并进行全面排查,大力清理整治海漂垃圾2.9吨,并进一步推动海漂垃圾清理工作常态化。

  

  自201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诏安县人民检察院灵活运用公益诉讼这把“利剑”,在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履职、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21年至今,诏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联络平台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20条,办理涉海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9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清理海漂垃圾21.83吨,有效筑牢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除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外,诏安县人民检察院还十分重视改善与修复,以鱼养水、以鱼护水。

  

  “放鱼!”伴随着哗哗水声,一桶桶鱼苗倾泻而出,欢腾着游入海中……今年6月,诏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梅岭镇人民政府、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公安局、漳州海警局诏安工作站等,在海上协作平台开展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10万多尾白花鱼、黑鲷鱼鱼苗。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时常结合世界海洋日等节日节点,联合沿海单位,在海上协作平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实际行动落实落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打击监督并重

  建设平安海域

  

  “我们在渔排查获了假烟,检察官您现在就要过来吗?那我把位置发给你……”2022年7月,漳州海警局诏安工作站执法员在日常海上巡逻、渔排走访时摸排到一条海上犯罪线索,成功在诏安湾渔排查获非法存储中华、利群等香烟304箱15904条。依托检察联络平台,及时邀请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检察干警在联络平台值班

  

  诏安县拥有漫长的海岸线,独特的地理位置在带来便利交通条件的同时,也受到走私分子觊觎。

  

  海域虽辽阔,但非不法之地。诏安县人民检察院与海警执法员多次开展同堂培训,依托海警工作站日常巡查机制,不定期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巡查辖区内海域、海域内隐蔽无人岛、海上养殖渔排等。

  

  一旦现场查获到走私货船、非法运输卷烟等,海警执法员第一时间联系值班检察官到现场勘查引导侦查取证。遇疑难复杂案件,值班检察官则召集业务骨干与海警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有效解决了因海上情况复杂多变、海警执法员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不足而导致部分关键证据缺失等难题,为后续顺利捕诉扎实证据基础。

  

  

  ↑开展同堂研习交流活动

  

  同时,针对办理海警部门移送刑事案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海域社会治理问题,诏安县人民检察院也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健全相应机制。

  

  近日,在办理许某等人偷越国(边)境案中,检察官发现辖区内在打击海上偷渡治理方面缺乏较为畅通有效的机制,线索摸排和海上巡逻、布控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针对当下海上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海警部门、乡镇政府完善相关机制,汇聚海上综合治理合力,共同建设平安海域。


  

  解纷宣传并行

  绘就海上“枫景”

  

  “伤人总是不对的,这事太冲动了……”日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海纠纷。当事人林某因怀疑王某偷拖其管理的海蛎,遂挂空挡,放任船舶撞击王某所驾驶的船舶。在两船摩擦挤压过程中,王某受到撞击受伤。检察官结合案情多次组织调解,向双方释法说理,最终成功促成林某赔偿王某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涉海纠纷调解

  

  “涉海纠纷能调尽调,深挖源头能断尽断。”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纠纷调解工作团队,推行“部门主任+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模式,个案对症施策精准化解,类案集中分析寻找纠纷源头。同时,整合多元调解资源,邀请沿海当地老党员、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担任协助调解员,充分融合多方力量提升纠纷效果。

  

  

  ↑渔排走访开展禁渔期、非法采矿等普法宣传

  

  海上“枫景”不仅需要政通人和,还需海晏河清。

  

  海洋污染范围大、种类杂、易扩散、持续时间长,往往难以真正恢复原状。因此,积极开展预防性司法显得更为重要。

  

  为此,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完善沿海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协同漳州海警局诏安工作站、县海洋与渔业局定期深入沿海乡镇、渔村开展法律专项宣传,提高渔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每逢“休渔期”,检察官便深入渔船、渔排向渔民宣传“休渔期”的必要性,并以漫画普法等形式讲解非法捕捞典型案例,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来源:清朗天空、诏安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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