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丁护蕊
提升教师法治素养
悠悠万事,安全为大
从“一号检察建议”的深入贯彻落实,到强制报告制度的推动完善,近年来,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始终致力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屏障”的构筑。
11月17日,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在晋安区第五中心小学,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集团书记、校长、执行校长、安全分管副校长、安全专干、中学法治副校长等,开展“园丁护蕊”提升教师法治素养系列专场培训活动开班仪式,暨教育系统“春蕾安全员”聘任和《晋安区防范校园欺凌应急处置方案》培训活动。晋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江伟,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局长杨佳松,团省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项目组组长黄海虹,及区委政法委、区法院、晋安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委网信办、区妇联、团区委等分管领导参加活动。
育苗护蕾: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该系列活动,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对平安校园构建的创新探索,旨在推动完善‘六大保护’合力,共同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这片蓝天净土。”江伟代检察长作开班致辞,并介绍了晋安区检察院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单位建设中的探索创新。他表示,育苗护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老师是同学们的领路人,要大胆主动履职,当好校园安全的‘监督者’;是同学们的安全员,要履行好强制报告义务,当好未成年人的‘守护者’;是同学们的启明星,要加强‘教师+检察官’教学合作,当好法治宣传的‘参与者’,晋安区检察院将与学校及社会各界一道,共同完成好这一项‘守心’的事业。”
随后,与会领导向老师代表颁发“春蕾安全员”聘书。本次共聘任“春蕾安全员”108名,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安全保障体系。
防范机制:
建设最阳光最安全校园
随后晋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娟详细讲解了《晋安区防范校园欺凌应急处置方案》。该方案是晋安区检察院根据区委部署,由政法委牵头联合全区涉校园欺凌9个协助职能部门共同撰写的针对校园欺凌实际可行的长效工作处置方案。
作为全省率先探索针对校园欺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从主管部门、协助职能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多方面入手,全面明确学校内外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处置、救助等一体化流程。
该方案还与“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相衔接。学校选聘“春蕾安全员”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联系人,对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加强分辨处置沟通交流,配套引入团区委与晋安区检察院共同打造的“呼叫北极星”智慧系统,让“大数据+”整合资源,赋能校园欺凌处置。
培训活动:
守好校园安全红线、底线
“最好的管理莫过于示范,最好的教育莫过于感染。”杨佳松局长对各部门携手共筑校园安全防护墙表示衷心感谢。
他表示,要通过此次培训活动,让一线教师真正成为校园安全的守护者,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促进法治教育效能的提升;让德育老师、心理教师能够发挥活动育人的作用,促进法治教育效率的提升;让书记、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推进学校法治体系的完善,促进法治教育效果的提升,确保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提高师生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上下功夫,打造提升法治校园建设“新引擎”。
最后,黄海虹组长、刘娟主任分别以“校园欺凌事件中老师的角色定位”“涉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开展强制报告”为主题开展讲座。
“我对预防校园欺凌的概念更明晰,明确了在孩子们遇到校园欺凌时如何帮助他们,并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晋安榕博小学副校长郑小舟在参加培训后表示,通过这次专题培训,对强制报告制度有了更深入地认识。
下一步,晋安区检察院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监督力度,让强制报告成为社会共识,让更多的人成为强制报告制度的践行者,共同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