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留下的“活文物”,是了解社会历史进程的“活档案”,是探索古老文明的“活教材”。保护古树名木对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传承历史文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为促进生态司法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有效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泉州市德化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林业局、杨梅乡政府在杨梅乡安村丁荣角落设立“银杏古树群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并举行揭牌仪式,泉州市、德化县两级检察院、法院、德化县公安局、林业局和当地有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
揭牌仪式结束后,各部门就地开展古树名木普法宣传活动,向村民讲解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对保护银杏古树群等古树名木的法治意识,营造爱绿、护绿良好社会氛围。
近年来
德化县检察院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检察护宝”等专项行动,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形式推动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为守护德化“绿水青山”贡献了检察力量。
下
一
步
德化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依法能动全面履职,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古树名木保护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突出问题,推动形成生态司法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筑牢瓷都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屏障,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美好需求。
来源:德化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