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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阳检察:履职办案践行为民初心

发布时间:2023-12-17 09:24:12 作者:admin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民事支持起诉 为农民工“撑腰”

  “真是太感谢你们检察官了,

  多亏你们帮助支持起诉,开展调解,

  我们才拿到了辛苦钱的!”

  近日,黄某来到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

  将一面写有“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

  送到了检察官手上

  原来,进城务工的黄某某等7人在福建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但保洁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黄某某等人多次催讨无果。走投无路下他们来到建阳区检察院12309接待室寻求帮助。

  检察官热情接待了他们,并通过法律释明引导他们收集证据,协助收集诉讼的关键证据,并依法向法院发起支持起诉。同时,与法院一起开展在线调解,最终保洁公司向黄某某等7名保洁员支付了工资。2022年以来,建阳区检察院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4件,助力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50余万元。

  建阳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在支持起诉过程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方面,通过诉前化解能动办案,双向沟通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减少诉累,快速实现农民工群体的权益诉求。另一方面,对于诉前化解无果的案件,积极运用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协助收集证据,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检察干警出庭支持起诉。诉前纠纷化解,诉后联动协调,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元化解矛盾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起故意伤害案中

  在建阳区检察院积极调解下

  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

  2022年9月,丁某某与陈某某因为养猪的问题发生冲突,相互推搡扭打在一起,造成陈某某轻伤。当事人双方虽然是亲戚关系,但长期存在矛盾,一直未能达成和解。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官谢家兴打破“就案办案”的思维,积极通过“刑事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走访村干部、亲友邻居,检察官认为该案只是因小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既是邻居又是亲戚,如果不在办案过程中化解矛盾,很可能导致矛盾越积越深,再次引发矛盾冲突。

  于是检察官多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双方做工作,释法说理,认真倾听当事人及其家属诉求。同时,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协作配合,找到双方共同的亲朋好友,对两人进行劝解。经多方调解,丁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陈某某也出具谅解书表示谅解,最终矛盾得以化解。

  

  

  小案不小办 彰显检察温度

  

  

  在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中,被告人是被拐卖儿童的爷爷奶奶,检察官黄璧坚走访了当事人生活环境,了解到被告人家中还有智力残疾的儿子儿媳和三个孙子孙女,都需要这对高龄老人抚养,主要因家庭贫困而犯下罪行。

  检察官深知该案不能就案办案。严惩犯罪行为简单,但如何处理好法律和情理的关系,如何化解好家庭的痛点,更应该是检察官办理案件时应该关注的重点。于是他深入当地村委会,向村两委和村民了解被告人为人、平时表现情况,并征求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意见,通过与法院沟通量刑,最终,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缓刑并获采纳。

  黄璧坚说“忠于法律但不忘情理,每一个司法人员要用实际行动去消除人民群众心中“法律是冰冷”的刻板印象。既要考虑刑罚的严肃性又要考虑刑法的谦抑性,要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保障服务有机结合,做到人情与法理相统一,尽自己所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建阳区检察院

  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司法价值目标

  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

  

  努力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来源:建阳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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