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4日《检察日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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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聚焦巢湖生态保护
安徽巢湖:相关经验做法获省委领导肯定
记者 吴贻伙
畅通协作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创新监督手段、助力高质效办案,延伸监督职能、推动综合司法保护……2021年以来,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的殷殷嘱托,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巢湖生态保护大局,取得明显成效。近日,该院相关经验做法受到安徽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巢湖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聚力打造“生态检察”体系,持续助力巢湖湿地生态保护。该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双向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全程跟踪等制度,规范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流程。2021年以来,该院建议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个部门移送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8件,将7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并通过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机关对不起诉对象予以行政处罚。
在检察机关内部协作上,该院一方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优势作用,持续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合肥市检察院的牵头下,与巢湖周边其他4个基层检察院建立起环巢湖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区域一体化协作机制,重点打击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有组织、跨区域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该院创新监督手段,与巢湖市政协共同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五员”(公益问题观察员、公益共治协作员、公益办案监督员、公益诉讼研究员、公益保护宣传员)工作机制,通过聘请187名市、县两级政协委员担任“五员”,推进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协同联动,推动小餐饮食品安全、农业面源污染等19项公益问题的整改取得实效。为提升检察建议刚性,该院还推动将检察建议回复、采纳工作纳入行政机关年度考核,依托党委、人大监督督办机制,督促被建议单位完成整改验收,有效提升了办案效果。2021年以来,该院所制发的61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检察建议,行政机关采纳率达100%。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312/t20231225_61303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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