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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始终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3-12-28 00:31:52 作者:admin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始终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系列评论之一

  

  政治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根和魂。日前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围绕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作出科学部署,特别提出要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既要从政治上着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又要从法治上着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这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任务。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出将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强调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在党的二十大上,又明确提出“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这标志着我们党不仅把政治建设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且对党的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政治建设在检察队伍建设中的根本性地位,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队伍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底色。思想统一是政治统一、行动统一的基础。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首先要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树立“铁心跟党走”的理想信念。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持续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要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党建与队建融合、党建与业务融合、党建与争先创优融合,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要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切实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政治能力始终是检察队伍第一位的能力。加强政治能力培养具体到检察履职中,就是要加强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的能力,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把政治历练融入检察人员成长全周期,把政治素质考察贯穿检察人员管理全过程,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抓好《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落实,以提高政治能力为关键,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全面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要紧紧扣住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这一履职特征,抓好检察文化建设这一培“根”塑“魂”工程。文化建设、精神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检察宣传文化工作塑造精神、凝聚力量、涵养品质、树立形象、推动工作的作用。要大力推进文化强检、文化润检,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类检察文化建设工作中,着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促进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要统筹落实好“双重责任”,从检察业务中丰富积淀检察文化,以优秀检察文化引领推动检察业务,切实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为更好服务“新时代的硬道理”和“最大的政治”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mtbb/202312/t20231226_61326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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