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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纪明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1-15 05:13:23 作者:admin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纪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对陈纪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qwfb/gg/202401/1745735245950353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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