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道德

四川、重庆等地检察机关协作办理高某等人网络赌博犯罪系列案

发布时间:2024-01-15 07:04:45 作者:admin   来源: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重庆等地检察机关协作办理高某等人网络赌博犯罪系列案

  (西部大开发区域检察协作典型案例)

  【关键词】

  跨区域检察协作 开设赌场 网络赌博APP 数据识别取证模型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高某、何某某等人为实施网络赌博犯罪,共同开发了具有群聊、充值、结算等功能的虚假电商平台,网络赌博组织者和参与人员可以通过第三方程序将棋牌娱乐APP中的输赢结果导入该虚假电商平台,完成赌资结算和抽头渔利。蒋某某、林某某等人利用该虚假电商平台组建赌博群,组织参赌人员进行网络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涉案虚假电商平台充值和提现资金均高达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28亿余元,参赌人员27万余人,涉及四川、重庆、贵州等29个省区市。高某通过收取“提现手续费”名义非法获利2147万余元,何某某等人通过收取“软件开发费”名义非法获利340万余元,蒋某某、林某某等人通过收取“茶水费”名义非法获利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高某、何某某等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协作履职过程】

  (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异地移送犯罪线索。2021年10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以下简称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以高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侦查,并商请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天府新区检察院发现涉案虚假电商平台实为网络赌博平台,相关人员涉嫌开设赌场罪,遂引导侦查机关调整侦查思路和方向,重点围绕涉案虚假电商平台运作方式、赌资流向等问题补充收集电子数据等关键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同月,天府新区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高某、何某某等人批准逮捕后,针对赌博平台线上跨区域运行、赌博人员非接触参赌等特点,进一步引导天府新区公安分局梳理赌博群管理员IP地址,分别向重庆、云南等29个省市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821条,各地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共查获违法犯罪人员592人。

  (二)建立类案取证模型,跨区域开展司法协作。为破解涉案平台内赌博群数量众多、参赌人员不清、抽头渔利计算难等问题,天府新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对在案电子数据进行类型化梳理,建立棋牌类、抢红包、扫雷三种赌博活动识别模型,并将扣押在案的电子数据备份、取证识别模型、侦查思路和审查要点提供给相关省市办案机关。天府新区检察院、公安分局通过向涉案地区司法机关共享电子数据及取证模型,并就模型应用为重庆、甘肃、云南等9省市46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供咨询160余次,推动相关省市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三)协同推进办案标准统一和办案机制完善。高某、何某某开设赌场系列案判决后,天府新区检察院与重庆等多地检察机关开展交流协作,针对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证据收集与审查、罪名认定、量刑标准、赃款追缴等问题开展会商,推动办案标准统一。在此基础上,天府新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重庆市江北区、璧山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共同签署《网络犯罪治理跨区域协作协议》,建立包括线索移送、取证协作、数字模型和鉴定机构共享、协同开展诉源治理在内的14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网络犯罪跨区域协同治理。

  【典型意义】

  互联网时代,网络赌博犯罪易发多发,涉及地域更广、犯罪行为更隐蔽、打击难度更大。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多个地区的网络赌博犯罪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公安机关强化犯罪线索移送和异地取证协作,增强跨区域打击犯罪的合力;要针对网络赌博案件跨地域实施的特点,建立常态化网络赌博犯罪治理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和案件研商,推进证据收集与审查、罪名认定、量刑标准、赃款追缴等办案标准的统一;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办案质效,通过跨区域共享电子数据、数据识别取证模型,协助异地办案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协同高效全链条打击网络赌博犯罪,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jcwh/202401/t20240114_617200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