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栾川县住建局原干部李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该县纪委监委全县40余名党员干部到场旁听,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庭审中,公诉人深入剖析李某某案件的深刻教训,客观阐述其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后果及危害,通过“零距离”接触法庭审理,“近距离”倾听被告人腐化堕落的心路历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作用。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身边人”“身边案”,坚持“靶向”思维,注重因人因岗、因时因事拓展和创新警示教育载体方式,将庭审旁听、参观学习、案例剖析、互动问答、纪法宣讲、情景讨论、监督提醒等融合其中,变教育对象从被动倾听到主动参与,推动警示教育由“灌输式”向“沉浸式”“体验式”转变。
“警示教育的力量根本上源于查办案件,要坚持‘惩治防’一体贯通,持续释放案件查办综合效应。”“警示教育要让受众代入感受、深入思考,既触动灵魂,又校准行动……”庭审后,与会党员干部共同交流心得体会,纷纷表示警示教育没有“旁观者”,要真正把违纪违法者的血泪教训转化为自身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行动自觉。
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和审查调查工作一体联动机制,聚焦对党员干部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立案审查调查阶段同步启动警示教育工作。同时,注重从“一线案例”中分析研判腐败和作风问题新表象、新动向,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实现“学、查、改、建”贯通融合,落实警示教育质效全程监督评估、跟踪问效,着力推动解决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最大限度发挥警示教育促改促治促建作用。
“2023年以来,全县上下累计开展‘书记讲纪法’、‘以案促改敲纪法警钟’等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47场次,覆盖党员干部2万余人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探索警示教育方法路径,积极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警示教育体系,推动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常态长效。(庞敏 徐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