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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新《条例》 蓄力赋能促履职

发布时间:2024-01-29 23:02:35 作者:admin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天,我主要通过对比新旧《条例》,结合具体案例,与大家共同学习一下新《条例》在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连日来,襄城县纪委监委运用集中培训、分组讨论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条例》集中学习培训,在新的一年蓄力赋能,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该县纪委监委把学习《条例》作为新年“第一课”,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对照检查,熟记条文,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熟练运用《条例》依规依纪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同时,把学习的过程变成强化纪律意识、促进贯彻落实的过程,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作为常年在监督检查一线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对修订后的《条例》了如指掌、熟练运用。”该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侯学年表示。

  该县纪委监委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活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同时,加大《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和“书记讲纪法”的必讲内容。

  “新《条例》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我们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下一步,我们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魏永涛)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ztjljy/mfx/article4b610fdef89e48638799f071af57f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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