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丁艳红 通讯员朱青雲)近日,贵州省贵阳市综合保税区某工地上的农民工们在春节前领到了200余万元工资。
2023年8月,贵阳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监察机关移送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案。经查,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增劳务费、材料费等方式,侵吞公司财产2000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0万余元。监察机关在办案中共收缴赃款1700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国有企业作为工程发包方,与多个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而这些公司大多是劳务密集型企业,涉及众多农民工,如果不能及时查清赃款性质,返还该国有企业,将影响该国有企业向其他公司支付工程款,进而影响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根据相关规定,涉案财物应当及时返还被害单位。该院与监察机关一致认为,虽然案件还未审结,但涉案财物应及时返还被害单位,确保被害单位不因案件办理周期长等因素,导致相关涉案资金长期被冻结,引发工程项目停工问题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贵阳市检察院积极与监察机关沟通协作,及时调查、审查追缴到案的涉案财物权属关系,通过多次召开协商会对案件事实认定、涉案财物是否返还、返还对象、返还数额统一认识,达成一致性意见。2023年9月,该院联合监察机关,共同向涉案企业发还涉案被贪污财物1700万余元。
2023年10月,该院与涉案企业召开座谈会,跟踪了解对返还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建议该公司作为工程发包方,在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时,要严格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可跟踪可监督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扫清因工程建筑领域层层分包转包给农民工工资领取形成的障碍。
据了解,截至目前,涉案财物中已有500万元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