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崇阳县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细化任务举措,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压实到人,督促各乡镇、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认领共性任务5条,个性任务22条,各派出机构定期调度进展,以销号式督办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网,成立三个协作片区,以领导班子牵头、相关派出机构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村纪检监察干部协助的模式,对全县12个乡镇203个村(社区)涉及到的、由市级主管部门确定的290个乡村振兴项目开展重点监督。
“县水利局水库移民股工作人员胡某某截留挪用项目资金,2023年9月,胡某某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日前,崇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一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在用好身边“活教材”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查找乡村振兴领域监督制约机制、行业监管体系的短板漏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机制,避免出现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公共资源招投标机制不完善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