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有力维护诉讼弱势群体权益,也为推动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供了检察方案
激活沉睡的法律条文,确保农民工安“薪”过年
“要不是有检察机关的帮助,我去哪要钱啊?找不到人的!检察院解决了我们家天大的麻烦!”
和记者讲这些话的,是来自安徽省界首市的吕大姐,不久前,吕大姐等23名工友追要了近三年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当地检察院支持起诉后,服装厂老板按照判决支付了全部被拖欠工资。
记者注意到,发生在吕大姐身上的检察履职,是各地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办案量呈现直线增长,在赋予“支持起诉”这一几近沉睡的法律规定新生的同时,也成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抓手。
几近沉睡条款焕发新生机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这个在此前并不常见的法律实践,其实法律有着明确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很长一段时间,法条中的“机关”是否包括检察机关,一度成为检察机关开展探索的掣肘。
“从规定来看,开展支持起诉的主体似乎有很多,很多机关都可以,在实践上却是无人去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胡思博向记者介绍,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于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曾经也一度有过“手伸得太长了”的质疑。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对于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劳动报酬权益,是十分必要的。”在胡思博看来,尽管刑法中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不能动辄举起刑事打击的大棒,这既是刑法谦抑性的要求,也是矛盾化解的必然要求——对于农民工而言,更关注的是足额拿到薪水,而非欠薪者获刑多少。
步入新时代,这个障碍被消除。数据显示,自2019年到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提出民事支持起诉意见分别为1.51万、2.43万、4.38万、6.62万件。为了更好指导实践,2022年3月,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印发《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具体履职内容予以明确,规范支持起诉工作开展。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呈现这种变化的最根本原因,来自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表示,支持起诉并不是单独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能,但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面对诉讼弱势群体的民事权益诉求,检察机关要扛起担当实干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应勇检察长高度重视支持起诉工作,并多次强调,要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切实帮助诉讼能力弱、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冯小光向记者介绍,目前,支持起诉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的重要工作,助力解决了农民工等诉讼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
不久前,在最高检统一部署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有了更大愿景。2023年11月,在最高检第六检察厅的指导下,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2个省(市)检察院会签《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就加大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协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达成共识。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对于维护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创新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冯小光说。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不能做成“花架子”
客观来讲,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并不是一项刚性很强的制度,检察履职、介入诉讼程序,多以“协助”形式——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协助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保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工作质效,能不能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感受到实体上的公正,就尤为重要。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不能止于一纸支持起诉意见书,必须要从实现诉讼权利的角度谋划推动工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检察履职的成效。”冯小光向记者表示。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不能做成“花架子”,这成了各地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实践的“圭臬”。
安徽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小勤向记者介绍了发生在庐江县的一个案件。
在庐江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中,经调解,农民工贾某等19人与食品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付清贾某等19人合计53万余元的工资款。而在结案后,庐江县检察院却发现,该公司并未履行调解协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就被长期搁置起来。
“我们通过调取法院执行卷宗发现,该食品公司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其财产已被司法拍卖。”刘小勤告诉记者,为让19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落袋为安”,该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妥善制定公司已拍卖财产的分配方案,并积极予以执行。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不久后,贾某等人的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
考虑到诉讼维权周期较长等问题,也有不少地方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积极促成纠纷高效解决。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在办理戴某等51人与赵某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时,了解到被告因涉嫌其他刑事犯罪被羁押在千里之外。
“农民工人数众多、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证据较为薄弱,急需检察机关提供帮助。”该案承办人向记者表示,在诉前调解阶段,检察机关与法院、法律援助律师一同前往异地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有别于传统的民事检察监督履职,不是大包大揽,要通过积极履职,促进、协调、支持有关部门一体履职,形成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合力,最终推动问题的解决。”冯小光说。
依法能动履职,寻求欠薪治理“最优解”
尽管检察机关不遗余力地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但并不意味着诉讼是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题的最优解。冯小光表示,在各地开展支持起诉履职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将诉源治理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完善监督、堵塞漏洞,提升劳动者工资权益保障水平。
记者注意到,在云南省检察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的意见》中,云南省检察院明确指出加强诉源治理的工作要求,对重点工程、移民搬迁等重大建设项目,检察机关要关口前移,主动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合同提示等服务,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安徽省,针对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欠薪高发的实际,安徽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延伸监督触角,结合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盲点、堵点、难点,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落细相关制度。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违法发包、转包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是欠薪重要诱因,于是便向当地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对项目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问题进行整改,从源头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在四川省营山县,营山县检察院在办理杨某等39名农民工跨国讨薪案件时,发现当地存在不少类似情况。于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当地检察院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建立赴境外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协助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各部门提升对赴境外务工人员劳动报酬权益的保护举措。据了解,上述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共收到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9条,帮助4名农民工讨薪6万余元。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激活沉睡法律条文的同时,也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安“薪”过年提供了检察关怀。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指引下的民事检察履职,是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的注脚,见证着检察机关的担当与使命。
(记者于潇 见习记者牛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