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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等七部门联合召开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督导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2-19 20:56:34 作者:admin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根据最高检工作部署,省检察院等七家单位共同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联合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进行全面摸排处置。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密切配合,逐案梳理,多措并举,审慎研判,全面排查“亡人事故”,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月30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山西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七家单位联合召开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督导推进会。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省公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涛,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和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董跃文,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段新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山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朝阳,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朱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的决心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惩治安全生产犯罪,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事关山西整体形象,事关平安山西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坚决查处案件,以打击促预防,积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进行认真排查,深入分析研判,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线索摸排要不留死角,分析研判要深入细致,犯罪处置要有力有效,协作配合要紧密顺畅,请示报告要及时主动,共促生产安全治理水平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以过硬的作风确保专项行动任务落实。既要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又要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凝聚整体合力,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问责问效,加大省级工作组和上级对口单位的督导指导力度,纵深推进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注重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常态化、动态式、科学有效的预防机制、宣传机制、发现机制、联处机制、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运城市应急管理局、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朔州市交通运输局、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通过视频形式开至县级。各市、县 (市、区)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省、市、县三级专项行动工作组相关责任人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sjxw/202402/t20240204_62865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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