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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闽e站 | 福州晋安多部门联合探索构建校园欺凌综合防治体系

发布时间:2024-02-20 00:23:46 作者:admin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防治校园欺凌

  

  聚力守护校园安宁

  

  近年来,我国相继在出台的《未保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明确管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和责任单位,未成年人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呈下降趋势,但每年还有近2000件校园欺凌案件,仍时刻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

  

  要如何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日前,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委统一部署,在晋安区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检察院等9个职能部门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在全省率先探索出台《晋安区防范校园欺凌应急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在提出方案时,充分结合各职能部门职责,从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多方面入手,旨在构建起学校内外涉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处置、救助等工作一体化流程。同时,还衔接“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引入“呼叫北极星”智慧系统,进一步探索创新“大数据+”资源整合,附能校园欺凌处置工作提质增效。

  促职能部门“抗得起”职责

  

  

  

  

  

  晋安区成立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合各职能部门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

  

  

  

  区政法委

  作为牵头单位将校园欺凌纳入综治工作,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区教育局

  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

  

  

  区公、检、法、司

  除作为法治副校长、综治副校长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工作、配合学校参与校园欺凌问题摸排共性工作。

  

  

  区民政局

  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

  

  

  

  团省委12355、团区委、区妇联

  开展专题培训、心理辅导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区网信办

  负责加强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学生身心健康或引发涉欺凌案事件网络舆情巡查监测。

  

  

  辖区各乡镇(街道)

  负责辖内居住有吸毒史、暴力或性侵前科等存在安全隐患人员摸排、建档工作。

  

  各职能部门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第一”意识,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促学校“挑得起”重担

  

  

  

  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主体,既要做好涉校园欺凌预防工作,更要在遇突发校园欺凌事件时及时、准确、全面地摸清情况和风险评估,并整理上传“呼叫北极星”系统。

  

  《方案》明确了学校在启动“校园欺凌”事件调查处理程序及期限,对同步做好舆情应急预案、“呼叫北极星”系统内处置结果录入、案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进行了规范。

  

  学校作为“第一负责人”,对严重的突发暴力事件,及时使用校园“一键报警”装置报警处置;对偶发的严重欺凌和暴力事件,学校应及时向晋安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教育局报告并邀请法治副校长、综治副校长一同介入处置。

  

  

  

  促部门协同“守得住”阵地

  

  

  

  

  

  把校园欺凌学习培训工作全面覆盖到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并明确学习培训内容及课时,通过部门协同促社会协同。

  

  一枝一叶总关情。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设立“呼叫北极星”系统管理员,充分利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紧密协作、多方联动,通过分类整合、动态管理和订制式“智慧+”个体帮教系统,共同协助学校完成校园欺凌处置工作。

  

  

  同时,各职能部门还应当配有“春蕾安全员”,定期召开联席会,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各职能部门的创新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模式或机制,让更多人参与到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当中,发挥各自专长,聚沙成塔,滴水穿石。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晋安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围绕未成年人检察重点工作,从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出发,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守护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接班人和未来主力军。

  

  

  

  -END-

  

  来源:晋安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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