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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天长: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2-24 07:13:15 作者:admin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3日《安徽法制报》2版

  原标题

  天长检察: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走深走实

  通讯员 王倩

  为更好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天长市检察院近年来主动围绕助力做优“亭满意·天一流”营商环境品牌,以“四个强化”着力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走出了涉案企业合规刑事司法实践“天长路径”。建成了滁州市首家县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利用“府检联动”机制,建立了第三方履职监管和经费保障体系,已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0余件。2024年,积极探索开展“事前合规”,以秦栏镇充电器行业为切入点,出台小微企业刑事合规操作手册,实现法律风险防范从“事后补漏”到“事前预防”的转变。

  强化顶层设计引领起步,统筹与协调并立。一是主动汇报,争取支持。主动向天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负责人报告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背景意义、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全面汇报检察机关的工作设想及建议,受到高度肯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顶层设计,积极探索,创造天长经验。市委政法委负责人2次主持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培训会,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府检联动,协作配合。充分借力“府检联动”机制,市税务局、司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等数十家单位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先后召集全体成员专题联席会议2次,有效解决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推动难、协同难、落实难等问题。积极发挥检察牵头主导作用,会同市工商联全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各项制度设计和工作落实,有力保障监督评估机制如期建成。三是借智聚力,凝聚共识。积极引入“外脑智慧”,邀请上海大学法学院知名专家来天举行《刑事合规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专题授课,近200名企业家代表、工商联干部和政法干警同堂听课,进一步推动转理念、强共识。借助入企普法、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全面加强宣讲力度,着力扩大天长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社会影响力。

  强化机制建设先行先试,守正与创新并行。一是制定“1+4”配套工作制度。根据上级院指导意见,率先出台《关于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配套制定天长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工作规则》《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全面构建起规范化的监督评估机制。二是完善组织机构建设。2022年建立起滁州市首家县级层面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并在天长市工商联成立管委会办公室,按照相关制度、程序和办案需要,从法律、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不同行业领域公开选任20名业务精英,建立了天长市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做好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履职经费保障,并及时出台经费管理和分配办法。

  强化个案办理深化拓展,严管与厚爱并重。一是严格执行涉企合规案件逐级报审要求。以落实涉企案件“双审查”机制为抓手,严格对照涉罪企业主体、悔罪态度、有无合规整改条件及必要等要素,做好涉企合规案件的筛查选定。2022年以来,经层报滁州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审批同意,天长市检察院已对10余件涉企案件启动了合规监管程序。二是创新开展跨区域涉案企业合规。依托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建立了“委托方发起、受托方协助、第三方执行”的合规考察异地协作模式,通过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异地协作,成功办理跨省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三是打造“论证+听证”双审查模式。在第三方组织完成合规整改评估报告后,开展一次论证会,由第三方组织向检察机关、代表委员等论证其评估报告的全面性、科学性、有效性,并就有关质询进行说明;评估报告论证通过后,召开检察听证,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效果和拟处理意见进行听证审查,在保证合规专业性、有效性,杜绝“纸面合规”的同时,又将合规流程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实现合规整改专业性、大众性“双把关”。

  强化能动履职提质增效,治理与治罪并举。一是开展企业事前合规试点,实现从“事后补漏”到“事前预防”。立足天长民营经济发达、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涉案企业存在的问题,针对中小微企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以天长市秦栏镇充电器行业为切入点,联合天长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工商联、行业协会开展企业事前合规改革试点,组织事前合规动员,对企业法律风险筛选、试点企业推荐名单、专家组职责分工进行部署。二是以点带面,变“一企”合规为“一起”合规。结合充电器行业产业集群特征,联合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合规共治同盟,探索开展行业合规,出台《天长市秦栏充电器协会事前合规操作指引》,以合规管理指引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互融互促,整体推进行业合规,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三是创新载体,大力开展涉企法律服务。强化检企共建,创新推出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3+N”机制,持续开展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一线走访问需,畅通诉求反馈渠道,编印涉案企业合规宣传手册,发布合规风险提示,聚焦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违法犯罪风险,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402/t20240223_63111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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