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的“生鲜灯”图片)
2023年底,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上收到一条举报线索,举报人反映其在市场购买猪肉时看上去很鲜红,但买回家后发现颜色变了,肉质并不新鲜,怀疑两者之间存在差别是因商家在摊贩上使用“生鲜灯”所致。
对辖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
接到举报线索后,连城县检察院在对辖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后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监督。经检查,发现商超、农贸市场生鲜区域使用的灯光显色指数普遍低于国家标准值80,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的辨识,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召开圆桌会议、并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连城县检察院召开圆桌会议,并向相关行政单位、属地乡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督促超市、农贸市场就生鲜灯不规范使用问题尽快整改,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同时做好宣传,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生鲜灯”更换前后农产品对比图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辖区内生鲜经营者召开整治会议,并开展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对16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的市场主体进行整改,并发放宣传材料143份。
近期,连城县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跟踪,商家已将“生鲜灯”更换成光照明亮的白炽灯。
食品安全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下一步,连城县检察院将持续以“百姓小事”入手解决民生关切,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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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