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腐败案例

案件公开|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永裕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3-02 07:12:31 作者:admin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永裕(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永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永裕利用担任厦门市翔安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用地申请、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稿:漳州市检察院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FhS_OOA2JouYj11fh5Luw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