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农场的职工,怎么申报地点却是旅游景点?”近日,在一次案件“回头看”工作中,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发现一份申报惠农补贴的表格存在异常,国营宝应县稻麦原种场职工申报的田亩位置填写的是当地旅游景点宝应县生态园。
经过初步了解,申报人唐某不是原种场的正式职工,而是一名外地的承包户,但是在国营农场、生态园都有承包地。“按规定,农场非正式职工不能领取补贴,这其中可能存在违规审批的问题。”随即该市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就此开展调查。
“国家政策是谁种田谁收益,我在农场、生态园都有包地种植,拿这个补助天经地义,这个地点就是当时我随手填的,这有什么问题?”面对询问的核查组成员,唐某回复道。
“真的是唐某随手填的吗?”唐某的态度更加引起核查组成员的怀疑。于是,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边去生态园调查唐某承包地的情况,另一边去负责惠农补贴的县农委调取政策文件。在与生态园负责人谈话中,调查组了解到,唐某在生态园确实租赁过土地,但在2013年10月以后就已解除了协议,可他申报补贴一直申报到了2017年。另一边县农委对惠农补贴的申报主体也做了明确回复,国营农场只有正式职工才能享受补贴政策。
“唐某既虚构农场职工身份,又虚报补贴面积,补贴申请是如何通过的?”核查组决定对时任国营宝应县稻麦原种场场长赵某、县农委负责审核的许某开展调查。
经查,赵某、许某曾接受唐某违规吃请并收受唐某的烟酒,两人滥用职权帮唐某虚构农场职工身份、虚增补贴面积,让唐某虚报冒领了国家惠农补贴。最终,赵某、许某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在扬州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相关部门已追回唐某领取的惠农补贴。
随后,扬州市纪委监委针对惠农补贴领域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摸排现行规章制度,及时弥补漏洞。同时,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国家惠农补贴资金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通讯员昌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