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部署2024年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去年,我省民事抗诉改变率同比上升5.56个百分点,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同比上升6.1个百分点;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同比上升31.91个百分点,化解率同比上升24.86个百分点,争议化解成效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介绍经验,7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优秀案件。
会议强调,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2023—2027检察改革的重要推进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狠抓落实。
一要把民事、行政检察履职的“自转”融入全省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的“公转”,加大对涉企、涉民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履职路径和落实方法。
二要树牢正确政绩观,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统筹把握“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以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办法破除发展瓶颈,将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的移送作为促进四责同履、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以亲历性保障准确性、实效性。
三要大力落实最高检2024年部署的“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大专项行动,省委政法委部署的“三高四新·法治护航 ”专项行动,注重使用“数字赋能”手段,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数据交换等机制。
四要继续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事行政检察队伍。有力有序地推进探索性工作,鼓励基层积极对支持起诉、争议化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新业务”探索,加强对涉及新类型、新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进行研究,积极推进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全域试点。
五要与相关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建立完善协作、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司法实践难题。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控制、系统优化评价指标,健全多层次、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自查机制,特别是对巡视整改提到的类案群发出现新的隐形变异等问题,定期开展类案群发、格式化办案的案件质量评查,狠抓督查指导。
郴州市检察院、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双峰县检察院作民事检察工作交流发言;湘潭市检察院、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作行政检察工作交流发言。各市州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长沙军事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部分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及省检察院第六、七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