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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 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落实落细

发布时间:2021-05-15 05:06:15 作者:admin   来源: 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近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驻市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深入一线监督检查长江禁捕执法工作。张泽惠 摄

  

  “刚开始担心,不捕鱼了我还能做什么?现在政府让我有了稳定工作,真的很好!”近日,面对上海市崇明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委的回访人员,张红伟说道。

  张红伟原是向化镇六滧港渔业村的长江渔民。退捕后,他不仅领到了船舶拆解补贴款20多万元,还凭借着丰富的水文经验成为渔政执法船上的大副。与张红伟一样,崇明区还有163名退捕渔民,他们上岸后也都享受到补贴款、再就业等待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正式进入“十年禁渔期”;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坚持过程监督、跟进监督、一线监督,确保党中央作出的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学新表示。

  市纪委监委要求驻市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崇明区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通过参加会议、定点联络、实地监督、一线巡查等方式,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成效。去年底,上海已率先全面完成退捕任务,长江上海段实现“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和“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目标。目前,禁捕退捕工作重心已经从“退捕”转向“禁捕”。

  “我们将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六大队作为基层党建联系点,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及时掌握长江上海段、市属区域内渔业水域渔政渔港监管情况。”驻市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邓帅萍介绍,该组紧盯执法主体,前往横沙港执法基地实地检查查扣的违规网具和“三无”渔船存放点,并登上渔政执法船随行监督长江口巡航执法检查。

  22公里的长江水域岸线仅有十几个视频监控探头、执法船设备老化……近期,宝山区纪委监委实地督查渔政执法时发现上述问题,随即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长江禁捕执法监控管理系统建设,确保巡逻快艇、无人机等设备升级资金及时落地。浦东新区纪委监委推动相关部门提升执法工作智能化水平。该区发挥长江口禁捕管理平台作用,在三甲港、大治河、芦潮港等地安装鹰眼监控点5个,处置在线预警事件24件。

  奉贤、金山两区虽不处于长江沿岸,但在长江流域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期间,非法捕捞船较易流窜至两地躲避。为确保停泊地不成为非法“避风港”,两区纪委监委分别督促所在区有关执法单位,对中港、南门港、金汇港、竹港以及龙泉港、卫九路港停靠的船舶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除了“水上查”,还要注重“陆上堵”。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长江流域相关属地公安机关加强与农业、海警、海事等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陆续破获多起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案件。同时,联合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制订三年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方案,对相关属地公安机关及农贸水产批发市场、菜场开展实地走访督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的同时,切实加强执纪执法,及时斩断黑色利益链。近期,崇明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该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曹某收受贿赂、为非法捕捞者通风报信等严重违法行为,并通过制发监察建议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推动相关部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去年7月行动开展以来至今年4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4.17万个次,立案查处112起,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15起。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370/u1ai86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