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登陆,就可以进入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了,大家比较关注的补贴补助发放等情况都一目了然......”这是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榴园社区纪检委员在入户走访时,为群众详细介绍“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的一幕。
今年以来,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试点先行、清单管理、构建网络、督导检查“四位一体”,管好 “微权力”,预防 “微腐败” ,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厘清责任明权。紧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烈山区纪委监委牵头,召开调度会、会商会、村干部座谈会,与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农水局等12家职能部门,多渠道多轮次收集归纳、对接沟通、推敲论证“小微权力”事项,围绕村级重大事项监督、“三资”管理、项目管理、便民服务、村级公开5个方面,梳理完善工程招投标、补贴补助、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32项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流程管理限权。绘制“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每个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方式、时间要求、纪律规定等,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对照责任清单,精准定位责任主体,制定镇(街道)“小微权力”参考清单,为“小微权力”运行设置“高压线”。积极开发“小微权力”监督微信小程序,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移动平台,方便群众全天候“云监督”。为便于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平台专门设置留言监督功能,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梳理平台留言、举报等板块信息,确保做到实效动态监督。
织密笼子管权。完善“1+3+N”联动监督机制,即由烈山区纪委监委牵头抓总,深化“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村(居)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级联动监督网络,协调民政、农业农村、医保、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指导,切实加强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全过程的跟踪问效。出台《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明确追责问责情形,进一步压实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拧紧小微权力“紧箍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广泛使用并熟练操作平台系统,提高群众对各项惠民政策的感知度。同时,持续探索‘互联网+’监督模式,拓展对村级行使公权力人员实施有效监察的途径和方式,打通‘线上’监督渠道。”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