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金融稳定处原副处长江宇(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平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已向平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江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