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恢复得怎么样?”
“春耕生产中还有什么困难?”
……
“感谢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这笔钱对我们整个家庭来说真的太及时了,谢谢你们!”
近日,石林县检察院在石林县长湖镇祖莫村委会举行“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一起失火案中的12名被害人集中统一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2023年4月的一场大火,造成长湖镇祖莫村委会松源口村30余户村民的财产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在该起失火案办理中,石林县检察院结合案件中各户财产遭受损失造成的困难情况,积极和长湖镇、祖莫村委会、松源口村小组等对接,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并向应急局、农业农村局了解相关工作情况,查清因案遭受损失的家庭基本情况。经过反复研商,决定对其中17户村民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全力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春节前先对5户受灾较为严重且急需救助的困难妇女家庭进行救助,春耕生产中再次对其余12户发放救助金,帮助他们解决目前春耕生产中面临的难题。
救助金发放后,检察官鼓励村民们重拾生活信心,把救助资金用在家庭急需的生产生活和帮助孩子的健康成长等方面,真正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和生活压力,早日走出困境。同时呼吁大家,要严格遵守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吸取本案的深刻教训,杜绝因疏忽大意引发火灾的悲剧再次发生。
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不忘为民初心、践行司法使命的重要举措。自2022年以来,石林县检察院全面按照检察机关以加强对农村地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为重点,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要求,在司法办案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返贫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不断巩固提升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全面救助理念,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及时走出困境。2022年以来,共救助66个家庭,发放救助金6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