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曹颖频 周雅丽 通讯员张熙婷 夏云瑞)近日,四川省检察院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又一次召开会议,统筹研究完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下称《评价指标》)本地化应用及对市县检察院绩效评价体系。
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晓燕表示,要结合主题教育和大调研,立足四川的省情以及基层检察院数量众多、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检情,将《评价指标》本地化应用与市县两级院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相结合,切实将运用案件指标引导依法规范、高质效办案,转化为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擎。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初,四川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举办全省三级院共同参加的视频培训会,传达学习《评价指标》修订的主要精神,梳理在管理思想、管理方式上的新变化、新特点,结合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季度的主要业务数据,分析《评价指标》在四川省的运行情况。
四川省检察院将《评价指标》本地化应用与市县两级院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基层院标准化建设问题相结合,纳入主题教育调研必选课题。该院领导带队到21个市州开展全覆盖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当面交流等方式对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进行大起底。同时,该院召开基层院检察长调研座谈会,当面听取对优化检察业务考核、推进基层院现代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集智攻关,分层分类施策,最终形成“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保证与案件数量相当的监督规模”“在基层院数量多且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既重点突出又统筹兼顾”的指标本地化应用思路。
据悉,下一步,四川省检察院将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引领,强化指标数据准确性、真实性监管,全面落实重点案件提级评查制度,推动全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在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