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举报案件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晓军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4-24 08:02:37 作者:admin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晓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晓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qwfb/202306/t20230605_43392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