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亳州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邓真晓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至2020年,邓真晓利用其担任临泉县委书记、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调整项目规划、获得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124.597193万元,其中未遂人民币1548.59887万元。2016年至2017年,邓真晓在临泉县土地出让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安排其他国家工作人员采取超规模出让土地、文旅项目捆绑商住用地及设置竞买人限制条件等方式出让土地,致国有土地资产损失人民币 3.59872亿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邓真晓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本案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邓真晓作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