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就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宗教事务局)原副主任(副局长)沙圣虎(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提起公诉。
今年55岁的沙圣虎曾任安徽省金寨县副县长、县长、金寨县委副书记、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沙圣虎涉嫌职务犯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在此案的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沙圣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沙圣虎,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2年,被告人沙圣虎利用其担任金寨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选址、开发建设、企业搬迁、项目奖励申报以及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沙圣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隐瞒事实、变造申报材料等手段,骗取宿舍租赁费、住房货币化补贴,数额巨大;沙圣虎还违反相关规定,为有关公司提供帮助,决定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公共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