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九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就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出明确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既是监督的主体,又是被监督的对象。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人民感受为第一感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高质效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持续优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实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各级检察机关必须从贯彻实施宪法的高度,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报告、作出的各项决议,是党和国家对今年工作的顶层设计,特别是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对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到位。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将人大监督转化为检察机关破解自身难题、更好服务发展的强大动力。民主监督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要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主动走访各民主党派,登门问计,加强与工商联沟通联络,共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举措更实、效果更好。要积极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联动监督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
代表委员来自各行各业、全国各地,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更加注重精准联络,在个性化、定制式联络中精准掌握代表委员关切,找准同频共振点。更加注重用心用情,秉持用户思维,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让代表委员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真心诚意。更加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与代表委员多面对面沟通,多人来人往,做到联络工作常态化、联络机制长效化,持续做优做大检察“朋友圈”。要更多从检察工作“小切口”出发,结合关注点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活动,在深度融入中更好监督检察工作。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无不涉及“国之大者”,要力求办好办妥,这是政治责任,更是检察责任。要更加注重在严格依法、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提高办理、反馈的效率、效果。要加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与代表委员履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检务公开是法治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更是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必须持续优化。全国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委员提出希望“两高”更加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规律,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质效的建议,我们要积极回应,主动满足人民的期盼。要持续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办案流程公开、法律文书公开,依法向案件当事人公开办案进程和处理结果,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开机制,更加注重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要持续推进检察办案数据、典型类案等常态化发布工作,建好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把密切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做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扩大人民司法参与、促进司法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主动回应人民期待,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紧紧依靠人民的监督和支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