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原一级巡视员王业侨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业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业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