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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检察院开展“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专题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28 01:06:59 作者:admin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在9月25日全省检察机关“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专题教育活动部署动员会后,保山市两级检察院立即行动,按照省检察院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整顿活动。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求两级院党组、领导干部和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题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从省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景安案件发生的原因和近几年发生在本市检察队伍中的违纪案件中查找教育管理漏洞,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必然要求和解决全市检察队伍纪律作风突出问题的必要性、紧迫性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以案为戒,使全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在警醒中催生自省,让检察人员在他律中增强自律。

  认真开好“三个会”。开好党组会,深入学习党规党纪、检规检纪,省检察院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李宁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市两级院队伍教育管理实际查找分析存在问题,迅速部署开展“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好部门会,以内设部门为单位,召开部门专题会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对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中的风险点进行再查找、再完善,对部门所属干警存在的纪律、作风、廉洁风险逐一进行排查分析,并切实加以整改。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两级院各支部认真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一律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非党检察人员列席会议,会上大家谈认识、谈体会、找不足、定措施,确保正视问题、人人提高。

  扎实抓好“三个结合”。全市两级院做到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与抓好十九大之前的安保维稳工作相结合,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整治工作相结合,与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出现“四风”问题相结合,确保全市检察机关节日安全,风清气正,坚决防止“边教育边违纪”“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等不良情况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bs/201710/t20171009_22057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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