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晓,200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2005年1月考入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分配到公诉处工作。十二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800余人,均“无一起案件超时限、无一起案件撤诉、无一起案件被判无罪、无一起案件引起涉检上访上诉”。
赵文晓,沉稳而睿智,热情又直率。她模范遵守道德准则,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个人品德优良;她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忠诚、公正、清廉、为民”。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赵文晓带着母亲的温润,和不同的孩子相遇。在她眼里,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孩子,他们需要被疼爱、需要被引导、需要被保护、需要被尊重。每个孩子都是最美的花朵,他们应该迎着阳光绽放。
十二年的公诉工作,她学以致用,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才,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连续多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被保山市委政法委聘为保山市政法委专家咨询组人员。
“成为一名公诉人,是我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我会一路走下去。”赵文晓说,走在自己热爱的道路上,就一定会用尽力量,检徽背后的那片蓝,将是她一生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