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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促学!楚雄州检察院开展党的十九大知识考试

发布时间:2024-04-28 01:24:31 作者:admin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知识考试活动。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楚雄州检察院于10月30日召开全州检察机关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对全州检察机关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了全面部署,并将十九大知识考试作为一项促学措施作了明确。一个多月来,楚雄州检察院切实按照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机关党组织日常政治理论学习中,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组织学习、全院检察人员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形式,层层压实学习责任,使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氛围浓厚、覆盖全员。

  此次考试目的在于以考促学,检验一个多月来楚雄州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为下步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打下良好基础。楚雄州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洪顺同志在考试前就举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考试的重要意义专门作强调,并对考试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普赵辉检察长及各位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积极参加考试和认真书写答题,整场考试紧张而有序。通过评阅试卷,检验和反映出楚雄州检察院机关各位检察人员前一阶段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态度是端正的,学习效果也是明显的。

  下步工作中,楚雄州检察院机关各支部、各部门将按照各项既定的学习计划,通过传达原文学、划定重点学、解读要点学、精读提纲学、撰写心得学、交流体会学等多种学习方式,与此同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上级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调训和培训,深入开展全员轮训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机关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努力推动检察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检察队伍健康发展,以此推动彝州各项检察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cx/201712/t20171211_22057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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