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宗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张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宗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宗文利用担任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