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10点,西藏检察机关第四批员额检察官遴选笔试在拉萨举行,来自全区三级检察机关的94名检察人员经过前期报名和资格审查等环节后,走进笔试考场,参加本次统一考试。
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第二届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副主任尹春辉,区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尚洪涛到场巡考。
考生入场
分发试卷
据悉,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此次检察官入额遴选严格遴选条件和标准,涵盖学历学位、法律工作年限、法律职业资格、司法业绩考核等任职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违法违纪等限制性条件,体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公平选任。
考试现场
“本次入额遴选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以开卷方式进行,由自治区检察院统一组织,并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及阅卷。”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试卷突出检察办案实务,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4类,重点考察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判断、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检察业务综合能力。
考试结束装订、密封试卷
“检察官入额遴选实行政治素养与法律素养‘双考察’。”下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将对通过笔试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报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能力审核,确保将思想政治素质好、检察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检察人员遴选成为员额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