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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钟祥: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

发布时间:2024-05-09 19:58:21 作者:admin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入党材料复印件,提取人未签名。”

  “监察立案决定书填写不规范,应填写为:对某某涉嫌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近日,湖北省钟祥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评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一一点评、提出整改意见。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采取两轮交叉评查的方式进行,该市24个乡镇(场库区)纪(工)委、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分别选派2名干部参与评查,组成32个评查小组,从办案程序、文书制作、调取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对所评案件全面“体检”,一案一表逐项打分,并填写《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发现问题情况汇总表》,列明问题清单。每件案件通过不同小组两轮评查后,加权平均计分,作为考评办案部门案件质量工作的依据。

  通过以评促学,实现审查调查工作能力与案件质量双提升,是此次案件评查工作的主要目的。开展评查前,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依据相关工作规定,整理出20余项审查调查工作资料,印发给各审查调查部门交流学习;制作《自办案件质量评查表》和《乡镇案件质量评查表》,围绕案件质量评查内容依据、方式和流程等内容,提前对参评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评查中,“新老”“强弱”结对评查,案件审理室干部全程参与指导,现场答疑解惑,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能力和案件质量把控能力。

  “起初,大家认为评查就是来‘找茬’的,参加评查后才觉得大有裨益。评查前我们认真学习审查调查相关工作规定,评查中大家相互交流、取长补短,能学到很多东西。”该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干部郑俊涛深有感触。

  据了解,此次评查共抽查案件105件,占全市2023年办结案件的30%,评选出优质案6件,发现各类问题300余个。为避免“一评了之”,该市纪委监委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形成“评查-反馈-整改”工作机制,一方面,及时向案件承办部门“点对点”反馈评查结果,开列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另一方面,针对文书制作不规范、程序手续不到位、调取证据不严谨等共性问题,制发工作提示,提出统一标准及指导意见,督促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案件办理全程可追溯、可倒查。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5/t20240508_84597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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