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护蕾
4月29日,梁河县检察院、梁河县法院联动发力,组织梁河县第一中学、梁河县职业高级中学师生观摩庭审,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审理,“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庭审过程中,检察官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针对全案证据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了对案件法律适用的认定意见和量刑建议。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认可,自愿认罪服法,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因为贪图利益而帮人转账犯罪,希望同学们不要向我学习。我以后一定会认真悔改,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现场围绕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三类犯罪的联系与区别,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针对目前青少年群体沉迷网络现象,劝诫同学们要科学、合理、规范使用网络,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检察官,我前两天在微信上跟微商买东西被骗了50元该怎么办?
我现在是高二的学生,我想问一下怎么样才能当一名法官、检察官?
......
在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提问,检察官一一进行解答,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让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对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有了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会提高防诈意识,不沉迷网络,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不因一点蝇头小利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