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举报案件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洪云龙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5-20 22:07:58 作者:admin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云南省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州工商联原主席洪云龙(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云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洪云龙在担任大理州政府副州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工商联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5/t20240511_65394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