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托辞也很粗糙,尽管漏洞百出,他仍一骗一个准,短短一年里骗取120余万元,只因他瞄准的是企图通过不当途径获取编制的求职者。经湖南长沙开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起诈骗案于2024年4月29日判决生效,被告人彭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2022年12月,苦于求职的周某某想托关系入教师编制,经朋友赵某某介绍认识了彭某。彭某说教师编制包过,不过包退,需要先付两万元定金,并表示他还可以帮忙免试获得其他编制,只需支付一定的“活动经费”,就能轻松获得他们心仪的岗位。
赵某某将钱如数转账给彭某后,想着包过还包退,反正没有损失,就起了帮身边朋友“入编”的念头。于是,赵某某将“此等好事”转告其朋友,并收取朋友费用,帮部分朋友垫资,通过转账或取现的方式陆续支付彭某“活动经费”76万余元。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赵某某发现自己支付的“活动经费”并没有带来任何实质性的进展。他开始怀疑彭某“包过”承诺的真实性,并多次催促彭某退款或提供进展证明。彭某虽多次给予回复,但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2023年4月,彭某约赵某某碰面,带来一个自称某单位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赵某某给的东西“没有到位,不好办事”,于是赵某某又拿出4万元现金给彭某。彭某承诺的部分岗位公告发布后,没有看到录用结果的赵某某又多次找到彭某退钱,彭某以“其他单位一定录用”“有单位内部检查,要延后”等理由拖延。直到2023年7月17日,彭某的电话再也打不通,赵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于2023年11月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到案后,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开福区检察院于2024年2月27日受理该案,依法开展审查工作。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彭某系长沙某机构从事职高学生招聘的临时工,2022年12月至2023年7月期间,为骗取他人财物,虚构可以办理各种单位编制的事实,通过收取现金和微信转账方式诈骗被害人赵某某、周某、杨某等人121万元,所骗赃款用于消费享乐。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24年4月17日,开福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彭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4月22日,被告人彭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