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刘曙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科学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鲜明指出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向、目标和原则,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善于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谋划和推进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各种斗争风浪考验面前,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清醒的忧患意识,关注经济、社会、民生领域热点舆情,加强网络舆情、社会舆情的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处置工作,坚决与各种错误言行、错误舆论、错误思潮作斗争,做到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要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方面,对照《党委(党组)意识形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管理权、话语权,筑牢守稳意识形态阵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