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夏让欣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5-26 03:13:48 作者:admin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夏让欣(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夏让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5/t20240521_6546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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