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方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且已经取得了集资参与人的谅解,批准她假释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一致支持监狱对方某的假释提请。”近日,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在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召开方某假释监督案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代表朱国勇发表了意见。
2021年,方某、陈某夫妇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3年11月,陈某突发疾病去世,家庭失去经济来源,三个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仅靠政府补助和村内捐助救济度日。今年初,方某向监狱方申请假释,希望可以回家照顾孩子。
因方某的财产性判项没有履行完毕,也未得到集资参与人的谅解,假释申请被暂缓。随后,方某向驻监狱检察室求助。驻监检察官随即开展调查核实,证实方某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方某的情况属于可以从宽适用假释的情形。随后,金华市检察院为方某联系了法援律师。
在律师和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今年4月中旬,方某取得了集资参与人的谅解。金华市检察院据此向监狱发出建议函,建议监狱对方某在既符合减刑条件也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假释,并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参加听证会的当地司法局、妇联工作人员及律师、村干部等对方某的家庭情况、财产性判项履行、未成年子女保护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听证员也各自发表了意见。
“谢谢大家,如果能被假释,我会努力工作,争取履行完剩余的钱款,全力教育好孩子,让他们学法懂法守法。”方某在听证陈述中哽咽地说。
“这是一个关系青少年健康、家庭稳定、社会安宁的案件,综合听证情况,检察机关同意监狱对方某提请的假释意见。”主持听证会的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表示。据悉,目前方某的假释正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