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抓好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数字检察工作第一次推进会暨参加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的贯彻落实,5月21日,省检察院召开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会议。会议由省检察院数检办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党雪梅主持。
会上,省检察院检务保障部应用系统主管就参加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相关规则及注意事项等作了深度解读。西宁、海东等八个市州检察院数字检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数字检察工作第一次推进会暨参加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情况作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自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数字检察工作第一次推进会暨参加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动员部署会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硬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动模型应用及筛选上架模型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如西宁市院通过自建模型在全省推广应用情况统计,对符合初步上架条件的城东区院、城西区院、大通县院相关模型进行了安排部署。市院业务部门重点对有推广潜力的城中区院、城东区院模型持续加大应用力度,为模型在最高检平台上架打牢基础;海东市院跟踪研判本地模型推广应用效果,有针对性进行分类指导,对已经满足上架条件的2个模型及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上报省院申请上架;海西州认真研究检察工作发展的现状和困境,从全州挑选成效较好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专项活动的形式下发至各院在全州推广应用,并与兄弟检察机关结对合作,将各自构建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互相推介应用;海南州院通过印发《数字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严肃批评消极应付、不主动应用模型的检察官,对积极应用并取得办案效果的检察官进行表扬肯定,加压推进工作;海北州院主动与其他市州院沟通协调,争取在模型应用上增效,同时,积极主动向援建院推介全州建立的大数据监督模型。黄南州院对全州已取得成效的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进行筛选,向海西州院、海北州院、海东市院和各对口援建院推广交流,力求打破地域壁垒,形成“内部+外部”共同推广格局;果洛州院将本州自建的6个模型连同介绍文档下发给各县院推广应用,并积极联系玉树、海北州检察院向其推送应用。玉树州院确定“5个州院业务部门主模型推广+6个基层检察院主模型应用”的工作模式,并选定三个基层院作为模型应用重点院由州院重点指导。省院各业务条线也积极行动,通过召开部务会压实责任、梳理条线模型、协助调取模型数据等方式加强指导。
会议指出,目前,已进入五月中下旬,时间紧迫,但有的地方、业务条线仍然还没有真正动起来,或者说虽然已经动起来了但没有明显进展,希望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力跟上全省步伐。
会议强调,一要鼓足信心。既要看到我们在“基层院人员少、案件量少,队伍基础相对薄弱;优质模型少,建模的能力不足;模型应用过程中监督办案成果少”等方面的劣势。同时,也要善于辩证看到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进步、传统文化和历史文物保护等特色模型培育;青海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方面着力发挥监督的点相较发达省份多,大数据法律监督的空间、潜力大;可用的模型多,可以应用模型的基层院也多”等方面的后发优势。因此,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敢于“亮剑”,绝不能灰心丧气,更不能有不敢参与竞争的胆怯心理。二要加强对下指导。省院各业务部门和各市州院要增强对下指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对下指导,不能由数检办“一家管、一家忙”。一定要形成数检办抓统筹协调、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业务部门负责监督办案的良性格局。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条线的数字检察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推动,对各地数字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务必做到心中有数,又手中有术,切实提升指导的质效。三要确定工作重点。各市州要做一些有针对性的重点工作,尽快确定本地区有条件的一两个院作为重点院进行重点推,不能铺开来平均用力,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其他院的积极性。省院数检办和市州院都要筛选优质模型,对筛选出的模型,要与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协调,与上下级院加强沟通,共同推动,形成整体合力。
省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数字检察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数字检察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