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举报案件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蒋科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5-29 20:17:37 作者:admin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近日,湖南省邵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蒋科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科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蒋科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5/t20240527_65521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