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易春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易春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易春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易春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