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牟定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牟定县江坡镇辖区元双公路蕨菜山段进山道路两侧林地内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呈露天堆放、四散状态,部分垃圾长期堆积后向边坡延伸,压垮毁坏林木,部份垃圾蔓延整个进山道路周围,严重侵害森林资源及周边生态环境。
获悉该情况后,牟定县检察院及时向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林地间遍布垃圾及时进行清理,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部门即刻进行实地整改,组织人员对林间垃圾全部进行清理,共清运垃圾10余吨。同时,为防范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反弹回潮,在原垃圾成堆边坡周围设置警示牌5块,在进山路口安装监控摄像头1个,实现实时监管,强化日常巡林及查处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力度。
近年来,牟定县检察院始终紧扣“公益”保护核心,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和美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小”切口瞄准人居环境“大”整治,服务推动绿美城乡建设,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生态、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