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线索后,泸水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就司法救助和相关案情与龙泉驿区检察院多次联系沟通,实地走访、多方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查,2022年10月27日,申请人褚某某的丈夫刘某某在四川成都打工期间,横过成洛大道时被撞,当场死亡。
褚某某一家原有六口人,刘某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全家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刘某某外出打工收入。刘某某的罹难,家里的顶梁柱就倒了,褚某某除了赡养父母,还要抚养2个年幼的孩子,无法外出务工,没有其他工作和收入,难以维持生计,生活陷入困境。2023年11月,褚某某的父亲突发脑梗住院,又花费了高额的治疗费,原本艰难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为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案发地龙泉驿区检察院联合泸水市检察院共同实施司法救助。综合考虑事故发生后绝大部分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褚某某家庭经济状况以及两名孩子学习成长所需的合理费用等情况,龙泉驿区检察院、泸水市检察院分别为褚某某一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5月27日,泸水市检察院检察官主动上门向褚某某发放救助金,并详细了解褚某某一家生活近况和两名孩子心理状况、学习情况,鼓励褚某某积极面对生活,尽力将孩子抚养成人。褚某某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在我最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
此次司法救助,及时缓解了褚某某家庭当前的困难。为跟进好后续救助工作,泸水市检察院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对接联系村委会、市民政局,为褚某某家的两名小孩争取到低保救助,通过多元化社会帮扶,从根本上解决两兄弟的生活、学习的长期困难。